起重机是指在一定范围内垂直提升和水平搬运重物的多动作起重机械。赣州起重机的工作特点是做间歇性运动,即在一个工作循环中取料、运移、卸载等动作的相应机构是交替工作的,起重机在市场上的发展和使用越来越广泛。起重机“十不吊”原则是起重机操作规程的一个重要部分,规定了赣州起重机在操作过程中哪些东西不能吊运,确保起重机的作业安全进行,保障企业生产安全。
1、超过负荷不吊;即物体重量超出起重机的负载时不能吊运;
2、光线暗淡不吊,重量不明不吊;
3、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吊运的物体要固定牢靠,避免中途坠落;
4、赣州起重机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吊运中的重物不能进行加工,如果要进行加工,要将重物落地;
5、歪拉、斜挂不吊;将要吊运的物品如果没有摆放整齐端正,司机不能操作起重机;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放有活动物体的不吊;工件上站有活动物体的时候,会有很大的安全隐患,此时不能操作机器;
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易爆品有安全隐患;
8、带棱角、块口物体尚未垫好(防止钢丝绳磨损或割断)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体未采取措施不拔吊;埋在地下的物体,因为有很多未知情况,所以不能吊运;
10、指挥信号不明,违章指挥不吊,司机操作起重机的时候要严格遵守指挥。